市易法

      市易法

      词语市易法

      拼音shì yì fǎ 

      注音ㄕˋ ㄧˋ ㄈㄚˇ

      引证解释
      宋 王安石 新法之一。 宋神宗 熙宁 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 汴京 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 元丰 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相关汉字

      汉字组词市的组词 易的组词 法的组词

        汉语词典

      按结构查词:AABB式A里AB式ABAB式ABB式AAB式AA式ABAC式ABCC式AABC式

      按词性查词: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量词拟声词结构助词助词并列连词连词介词代词疑问词数词成语

      首字母查词:ABCDEFGHJKLMNOPQRSTWXYZ

          市易法相关词语

          别人正在查

        市易法并蒂遗奔国稼摘语大端双角关票善谋善知识参变罚布八座尚书掂折白头偕老解衣推食忘蹄持之有故销车差科焦瘦十一千百白沙山过情之誉柳庄相法端饰百一钟佳手骈进白山黑水乳娣春尖官书局白唐偏桃溽露入囊令辰阻尼振动三国时代草驴録黄班车包罗娘子关分化与整合成勋称停公共道德非方